关于划定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的公告
来源:招生考试处| 摄影:招生考试处| 日期:2021-03-28 | 访问量:
各位考生:
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已进入录取环节,现将招生录取原则和划定各专业最低投档分数线情况公告如下:
1、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100分,技能成绩不能为0分(考生必须参加了专业技能测试)。
2、我校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严格执行专业计划进行录取,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,按照“专业志愿优先、遵循分数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进行录取。根据公示后确认的考生总成绩,按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在录取过程中,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,则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,如仍相同,则此类同分考生一并录取。各专业最低投档分数详见附件。
3、在录取过程中,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,缺额计划进行调剂补录(按照考生所参加的技能测试专业类别,实行同一专业大类进行调剂补录);对拟录不就读退出计划,按分数顺延补增拟录考生。
4、被我校拟录的考生务必于3月31日12时之前,登陆我校学工系统提交就读意愿,无论是放弃就读还是确认就读都必须提交自己的意愿,否则导致后续录取、参加当年高考等问题,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。考生被录取后不能参加当年的高考,不能调整专业,不能退录。
系统网址:http://xgxt.jxlsxy.com/studentlogin.aspx
用户名:考生本人身份证号
密 码: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
附件: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分专业最低投档分数表
招生考试处
2021年3月28日